读龙族有感-读龙族有感

读《龙族》,确实像是一场在泥潭里游泳,又像是在荒原上狂奔。最让我印象深刻的,不是那些生僻字要么华丽的辞藻,而是陈墨那个结局,还有他最终那一句:“我该走了,该走了。”那一刻,空气仿佛都凝固了。 大量人读

读《龙族》,确实像是一场在泥潭里游泳,又像是在荒原上狂奔。最让我印象深刻的,不是那些生僻字要么华丽的辞藻,而是陈墨那个结局,还有他最终那一句:“我该走了,该走了。”那一刻,空气仿佛都凝固了。 大量人读《龙族》只盯着那几个大字,仿佛认定只要信任只要努力就能变身超人。但读下来才发现,这故事最埋下的坑,实际上是关于“失控”。陈墨彻底不关心别人的评价,他只关心自己能不能活着,能不能把语文分最低的那个班考出去。
这种极端的自我中心,在大人眼里可能算作不懂礼貌,但在少年眼里,这简直是一种被世界抛弃的孤独。记得那些考试吗?那些为了这一分做一天噩梦的夜,那些在茅房里对着镜子练字的时候,那种眼神里透出的不屈,确实让人脊背发凉又热血沸腾。他仿佛不是在逃避,他是在把自己逼到了悬崖边,然后站在悬崖上看着世界崩塌。 这种悲剧感,实际上带有一种挺迷人的荒诞色彩。
你看龙傲天里的人物,大家当作他们是确实在装,实际上他们心里从头到尾都在哭。江轩,那个在战场里还能笑得像个孩子的小军官,他的笑容里藏着多少绝望?他能在坦克里玩命冲锋,却等不到自己真正的身世归位。他拼命想证明啥,实际上只是想证明“我还能够再活一会”。
这种为了生存而扭曲的战争逻辑,比任何史诗都更让人窒息。 再说说文笔吧。陈墨的笔法确实有点刻意为之,有时候像慢动作回放,慢得让人喘息不过来。
比如他描写那个叫“杀”的大叔,要么那些关于尾巴的传说。
这些设定起初看认定像无厘头,但细想又认定荒谬得可爱。
为啥偏偏是龙族?
为啥偏偏是龙族?这中间的逻辑链简直彻底不通。但恰恰是这种逻辑的断裂,才构成了这种独特的“神性”魅力。作者把人类最弱小的欲望——求生欲,放大到了极致,然后给了一个超出我们承受本事的结局。就像吃糖葫芦,咬一口,甜得发腻;咽下去,全是酸涩的回忆。 自然,我也不是要黑古龙要么高古龙。他们写字确实稳,语言精炼,节奏感强,贼适合用来写那种冷峻、压抑又充满张力的氛围。但《龙族》不同,它更像是一种情感的宣泄。你会认定,它写的是我们,写的是所有在成长路上跌跌撞撞、想要证明自己却又恐惧被社会碾碎的人。龙族的传说,或许就是人类童年时那个“只要我够智慧,世界都能给我答案”的集体无意识。 目前大量人启动聊聊“真假龙”,聊聊屠龙还是养龙,这实际上忒无聊了。真正值得探讨的,是那种在黑暗中依然信任光明的冲动。陈墨那句“我该走了”,不是退缩,而是一种看透世事后的释然。他明白,甭管最终有没有变成真正的龙族,他作为一个人,在漫长岁月里所经历的痛苦、孤独、挣扎,都是独特的。他不想成为怪物,只想做一个正常的、会进食、会就寝、间或还会流鼻血的人。 读罢全书,窗外正下着小雨,我突然认定,这本书并不像是在讲一个关于英雄救美的故事,而更像是在讲一个关于“活着”的故事。活着本身就是最大的奇迹,而陈墨用最决绝的方式告诉我们:即便活不成龙,也比做一条咸鱼强。
这种“不完美”的贵气,或许才是这本小说最让人意难平的精髓。 下次再遇到瓶颈,再想拉倒的时候,不妨想想陈墨。他早就走了,但他留下的那份勇气,依然能照亮你前行的路。
毕竟,路是一步一步走的,哪怕最终只是原地踏步,也比原地腐烂要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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