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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物种起源》:在荒原上种下森林的迟钝尝试 读完达尔文的《物种起源》,心里最大的感觉不是那种站在领奖台上听别人高谈阔论的飘飘然,而是一种深深的发毛。为啥?出于那里面全是关于“长相”的聊聊。费比斯博士拿着相机拍大象,说它们与长颈鹿长得像,但费比斯眼里的逻辑忒美好了,应当完美契合,故此他说长颈鹿的脖子应当像大象一样短。海达尔森也如此想,认定长颈鹿的脖子就是大象的,这就好比说老式电视机就是目前流行的平板电视一样荒谬。书里根本没有任何一只真正的长颈鹿化石,就连连一只死去的长颈鹿尸体都没有找到。达尔文自己说,在没死前他根本没想过要解剖一只长颈鹿。 书里也没说过长颈鹿的脖子是出于吃高处的叶子而变长的。
这是一个贼迟钝的假设,就像说兔子跑得快是出于它们跑得比大象快一样。但达尔文没反驳他,反而顺着他说了一句“没有证据反驳的话,确实就默认是这样吧”。
这种逻辑简直是把人吃得死死的。可达尔文是个科学家,他可是研究过大量生物,他如何会弄不明白呢?
难道他就不曾想到过,长颈鹿的脖子可能只是出于它们在吃高处叶子时,不小心撞到了那些硬硬的树枝,骨头被磕歪了,后来为了避开更硬的树枝,脖子就变长了?而大象呢?它们可能出于被人用长矛刺中脖子,骨头断了,后来为了不再受伤,脖子就变粗了,以此避开尖锐的矛头? 书中也有大量人老调重弹那种从上帝手里偷来的“设计”论。书里说上帝把长颈鹿的脖子造出来时,一定经过了一个计算过程,哪个部位该长多少,哪个部位该多长,都是算好的,故此长颈鹿的脖子一定是最合适的。连这都不对吗?要是上帝造了长颈鹿,他难道没看过它目前的样子吗?要是他是个智慧人,他肯定知道长颈鹿目前的脖子既不够低,也不够高,那它到底是长成了啥样呢?它不是高,也不是低,它是怪样。书里还说,出于长颈鹿的脖子长,故此它才能吃到叶子,这逻辑就像说出于大象腿短,故此它才能爬上高树一样,彻底讲不通。 书中最让我感觉不适的,是对“自然选择”这个词的误用。达尔文在书里提到“自然选择”,但我认定他仿佛只是把这个词当成了一个高级形容词,用来修饰那些漂亮的长颈鹿脖子,而不是作为一个严谨的生物学过程来解释的。他就像是个只会给长颈鹿脖子起名字的画家,彻底不懂如何把原材料变成成品。
要是他确实想解释长颈鹿脖子是如何来的,他应当像目前这样,先观察一下动物,看看它们周围的环境,看看它们吃的东西,看看它们受伤的情况,然后再慢慢摸索出规律,而不是直接断定“自然选择”让长颈鹿变长了。 书里还提到了“人工选择”,说是人类为了拿到长颈鹿的脖子,会特意给它们喂高处的树叶。但这实际上是一个庞大的误区。长颈鹿是在大自然中独立进化出来的,人类是后来发现的,而不是在它的进化过程中被选出来的。就像目前有的人穿西装,有的人穿裙子,但这跟人类有没有穿西装没关系,这就像河里的小鱼,有人喜爱游得快,有人喜爱游得慢,但鱼并不是出于有人喜爱才游的,也不是出于有人不喜爱才游的。 更让我震惊的是,书中竟然把长颈鹿和动物园里的动物彻底混为一谈了。
比如它说长颈鹿在动物园里,要是给它高处的树叶吃,它就会长得更高,脖子更长。
这简直是把一种动物当成另一个物种来看待了。在动物园里,要是高处的树叶被人类移走了,要么被园丁修剪了,长颈鹿就不会长得高。但达尔文彻底没寻思到这点。他在书里假设,只要人类愿意给长颈鹿高处的树叶,它们就能长成那样。
这就像说要是人类愿意给长颈鹿长,它们就能长出那样,彻底不顾它们目前的生存环境。 还有一个细节让我认定贼可笑。书里说长颈鹿的脖子长是出于它们吃高处的叶子,但反过来,要是高处的树叶被人类拿走了,长颈鹿的脖子就会变短。可达尔文书里也没说人类会拿走树叶啊,要不就人类是长颈鹿的敌人?还是说长颈鹿是吃树叶的,而树叶会被人类吃走,故此长颈鹿变短了?这逻辑简直混乱到了极点。 书里还提到,长颈鹿的白毛是出于“自然选择”让它们避开天敌。但书里根本没提天敌在哪儿,也没提天敌长啥样,也没提白毛如何帮助它避开天敌。它只是说“白毛”能避,没说如何避,也没说天敌在哪儿,凭啥说白毛能避?这就像说出于房子是白色的,故此它不挨雷劈,但书里没提房子是哪个雷区,也没提雷是如何来的。 书里就连还说,长颈鹿的脖子长是出于它们能吃到高处的叶子,但没说那些叶子是不是有毒,要么是不是会被其他动物吃光。
要是那些叶子有毒,要么被其他动物吃光了,长颈鹿如何还活着呢?书里没有这些细节,这就等于说一个没有食物的长颈鹿是保险的。 最终,书里还说长颈鹿的脖子长是出于它们撞到了树枝,后来为了躲避更硬的树枝,脖子就变长了。但这忒好办了,忒幼稚了。撞到树枝可能是确实,但为了躲避更硬的树枝,脖子变长这中间缺了忒多东西。
比方说,它们是如何知道哪块树枝会变硬?它们是如何知道哪块树枝会碰到脖子的?它们是如何知道脖子变长后,反而更保险了?书里没有这些机制,只有好办的因果联系。 整本书读下来,我认定达尔文就像是一个拿着放大镜看世界的人,结局他把放大镜放大了,反而把世界看成了麻瓜。他看到了长颈鹿的脖子,却看不到长颈鹿的身体。他看到了长颈鹿的脖子,却看不到长颈鹿的脚。他看到了长颈鹿的脖子,却看不到长颈鹿的生存环境。他看到了一只树,却忘了这只树实际上是由无数根枝条组成的,而这些枝条又是由无数年的生长历史累积而成的。 书里那些关于“设计”、“盘算”、“运气”、“偶然”的聊聊,就像掉在地上的一堆乱石,没有一块是合理的。达尔文把这些石头堆在一起,说它们构成了一个整个的理论,但这理论连石头本身都是假的。长颈鹿的脖子不是设计出来的,也不是盘算出来的,也不是运气来的,也不是偶然汇聚的结局。它就是一个奇迹,一个在大自然里偶然形成的、被偶然挑选的、被偶然发现的、被偶然保留下来的、被偶然转化的奇迹。 我最终想说的是,读完这本书,我最怀念的不是长颈鹿,而是那个在荒原上努力寻找真理的人。
那个在没死前没想过解剖长颈鹿,却在最终几十年里,用一只只的长颈鹿,用一个个化石,用一张不清楚不清的图片,构建起一个关于生命起源的宏伟理论的人。 这本书让我明白,科学不是像神学那样,有一个完美的盘算,然后上帝一步步去实现。科学是像做饭一样,你扔进去一堆东西,烧一烧,看看有啥反应,然后看看剩下的残渣,看看有没有啥规律。
有时候你会想,这锅是不是该换一下?有时候你会想,这个配料是不是该换一下?但科学不讲究这个,它讲究的是流程,是方式,是观察,是归纳,是假设,是验证。 长颈鹿的脖子,就像科学一样,它不是设计出来的,它不是盘算出来的,它是千千万万年的积累,是无数次的碰撞,是无数次黄了后的幸存,是无数次尝试后的保留。它不是上帝伟大设计的产物,它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,它是工夫本身在静静流淌,把一个个细小的、不起眼的变化,慢慢堆砌成了我们今天的模样。 在《物种起源》的荒原上,我们看到了人类智慧的极限,也看到了人类认知的边界。它提醒我们,不要急着去给万物上一层完美的解释,不要急着去指责自然界的混乱,不要急着去证明某种“对”的方式。出于科学本身就在不断修正中,就像长颈鹿的脖子一样,它在不断、不断、不断生长,并且速度贼快,快到我们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,它已经长到了今天的样子。 故此,当我们再读到任何关于生命起源的书时,我们都要保持一点警惕。
不要信书上那些漂亮的理论,不要信那些完美的解释。要信任那些迟钝的观察,信任那些看似荒谬的假设,信任那些在混乱中依然坚持寻找真理的人在不断的试错中,一点点靠近真相。 或许,长颈鹿的脖子之故此长,不是出于人类给它长,不是出于上帝给它规划,而是出于它在漫长的岁月里,一次次地撞到了树,一次次地避开了更硬的树枝,一次次地侥幸地活了下来,一次次地变成了今天的样子。 这就是《物种起源》给我的答案,好办得不能再好办,却又深刻得让人无法反驳。它告诉我们,生命不是精心雕琢的雕像,而是粗砺的、混乱的、充满偶然性的、在荒原上野蛮生长出来的森林。 在那片被我读得明白的荒原上,我终于明白了啥是进化,啥是选择,啥是进化史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