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花夕拾读书笔记摘抄后记-朝花夕拾摘抄笔记

朝花夕拾:那些被遗忘的童年口吻 老舍先生那本《朝花夕拾》读起来,总认定像是个拆信人,把寄来的信拆开来看,又像是个拾荒者,在往日的废墟上捡拾起碎花。那会儿认定这是个正经的散文集,全是些文人雅士的矫情,

朝花夕拾:那些被遗忘的童年口吻 老舍先生那本《朝花夕拾》读起来,总认定像是个拆信人,把寄来的信拆开来看,又像是个拾荒者,在往日的废墟上捡拾起碎花。
那会儿认定这是个正经的散文集,全是些文人雅士的矫情,直到把书翻到最薄的那一页,才发现里面藏着大量市井气、市井味,就连是带着点孩子气的粗粝感。书里那些看似平淡无奇的日常,实际上都藏着比象牙塔里高贵的诗篇更真的体温。 书的前半部,关于“四先生”的回忆,读起来像是一场场没得名的记仇大会,语气里满是火药味。老舍对“四先生”既爱又恨,恨的是他们虚伪做作,爱是念他们当年给过自己的温暖。
最让人印象深刻的,是 encontr 里那段关于“范一”的描写。范一是个掏鸟笼的匠人,但他不像别的匠人那样只知砍木头、刨木头。老舍记着他给城里的小孩子们讲鸟的故事,讲得头头是道,讲到他自己那本破旧的《诗学》里。有一回,范一给半大的小孩子们讲一只饿死的野鸭子,孩子们听得目瞪口呆,有人笑他“大老爷们儿如何像个小媳妇”,范一就愣住了,回头一看,是鲁迅先生。
那一刻,老舍笔下的人物突然有了血肉,不再是纸上的符号,而是会哭会笑、有呼吸有体温的人。
这种“无字处生花”的写法,读来让人眼眶发热,仿佛能看到那个未出阁的姑娘在灯下偷偷抹泪。 唯独《藤野先生》这一章,让我停不下笔,字字泣血。藤野先生是个古怪的人,但也是最真诚的人。他教解剖学,日本政府要他给中国人检查一下尸体,他却说“兹事体大”,不肯去。
后来出于我的解剖图没画好,他来气地说:“这是中国人的解剖图,中国人 quantities 的解剖,为啥大着胆子在中国人面前讲起解剖学呢?”这句话,比任何学术界的日决都重。老舍在这里的情绪贼激动,写藤野先生被侮辱的感觉,像是一根针扎进心里。
后来鲁迅先生在日本仙台救国学校看电影,发现幻灯片上不愿意看中国人被杀,便决意弃医从文。老舍先生也在那里哭了,不是出于悲痛,而是出于愧疚。他认定自己对不起藤野先生,当初不应当那样要求他,不应当让他泄气。
这种羞愧感,让整本书的基调从回忆转为了一种深沉的追思。 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是我最想读的地方,出于里面全是孩子气。百草园是乐园,有北斗星,有永不休息的蝉,有滑腻滑的泥鳅,还有那棵有刺的梅花树。老舍写百草园的文字,像极了小时候夏天傍晚在园子里奔跑的身影,这种自由和快乐是早园的孩子们梦寐以求的。可到了三味书屋,一切都变了。三味书屋是祠堂,是塾师,是规矩。书屋里的“三味书屋”三个字,听着就严肃,里面的老书生坐着,写着,画着,喝着。老舍在这里用笔挺克制,没有歇斯底里的控诉,只是平静地叙述:我曾在春天早晨听先生讲课,先生讲“仁义道德”,可我却总想着如何捉蟋蟀;我曾想在书柜里寻找有趣的画册,却被硬塞进一只大木盒。三味书屋的生活别看枯燥,却也透着一种“确实猛士”的坚韧。老舍写三味书屋,像是在写一种文化传统,那种对知识的敬畏,是对成长的某种妥协。就算在最压抑的环境里,孩子依然有寻找乐趣的冲动,这种矛盾感,正是成长最真的样子。 《二十四孝》这一章的内容,读起来像是一场严肃的伦理辩论。老舍先生把二十四孝故事像评书一样讲出来,语气平稳,就连有点冷峻。他点评陈世美,说他是“人面兽心”,说古之孝子,往往不是确实孝,而是为了某种目标。他把“老莱娱亲”和“郭巨埋儿”的故事讲得淋漓尽致,既有讽刺,也有悲悯。
特别是讲“郭巨埋儿”的时候,老舍没有着墨在郭巨的绝望,而是着重写了母亲在古井边绝望地等待。
这种写法,让“孝”这个字不再是个空洞的概念,而是充满了人性的挣扎。读完这里,我突然明白,老祖宗讲的那些故事,实际上是在教人如何做人,而不仅是教人如何孝顺。 《狗·猫·鼠》是典型的讽刺寓言。老舍用“仁”和“正”这两个字,给狗做了完美的画像。狗是“仁”的,出于它“仁”;猫是“正”的,出于它“正”。老舍在这里运用了大量比喻,把狗比作“宠物”,把猫比作“主子”。他写“人猫之辨”,写“人狗之辨”,写“猫狗之辨”,字里行间都透着一种冷峻的理性。老舍说,猫是“正”的,出于它是天生的“好”猫,老鼠是“坏人”,出于它是天生的“坏”鼠。
这种逻辑是封闭的,是理性的,但也是残酷的。读完这一章,我仿佛看到老舍站在高高的城楼上,俯瞰着众生,用一种近乎冷酷的目光审视着人性的弱点和难看。他并没有站在道德的高地上审判,而是站在客观的位置上分析,但分析的结局却让人心里发酸。 《范爱农》这一篇,特别是结尾处,让人读到了无尽的惆怅。范爱农是个有血有肉的人,也是个有骨气的人。老舍写他,写得挺细腻,写到他回国后,泄气地离开了中国,回到厦门,与范爱农相遇。范爱农当时知道老舍在《新青年》上发表文章,便去问,老舍便说:“我已经走了。”老舍没有哭,只是像往常那样,平静地陈述事实。
可是,结尾处那一笔,如何刀刀见血?范爱农死后,老舍独自一个人,在厦门的街头,看着人来人往,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。老舍在文章的最终写道:“我自卖 minha 著述,未曾有一分钱的报酬。我那时只想着,我是一个学医的,一个穷学生……"这句话,把老舍当年的穷酸书生形象勾勒得淋漓尽致。范爱农的死,成了老舍心中一辈子的痛,也成了那个时代无数知识分子共同命运的缩影。 读《朝花夕拾》,读的是文字,感的是人心。老舍先生没有华丽的辞藻堆砌,没有故作深沉的感叹,他的笔触是轻快的,间或带着几分俏皮,大局部时候却是沉静的。他用一种近乎白描的手法,把那些被时代遗忘的童年记忆,一个个鲜活地呈现出来。
那些关于四先生的记仇,关于藤野先生的愧疚,关于百草园的嬉戏,关于三味书屋的压抑,关于范爱农的失落,所有的爱意和伤痛,都包裹在那些看似平淡的叙述之中。 目前的我们,或许已经不再需求像老舍那样去捡拾落叶,但那份对过往的深情,对真切的渴望,却是任何时代都无法替代的。《朝花夕拾》不只是是一本回忆录,更是一本关于成长、关于人性、关于爱与痛的教科书。老舍先生用他独特的笔触,告诉我们:童年是真的,生活是有温热的,而人活着,就是为了去爱,去痛,去经历那些无法回避的酸甜苦辣。 书快翻完了,但这份记忆却还沉浸其中。风掠过书页,似乎还带着童年时百草园里的蝉鸣,还带着三味书屋里的墨香,还带着那些未曾说出口的情谊与遗憾。
我想,读完《朝花夕拾》,或许应当像老舍先生当年那样,把自己的故事也写下来,把自己的心也写下来,这样,待有一天回首往事时,才能无愧于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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