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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时候读《童年》,认定那是一堆难啃的硬骨头。莫言笔下的老克勒,在那个吃人的旧社会里,死气沉沉,像一块块石头压在人身上,让人喘不过气来。那时候我根本不懂,为啥活着如此难。直到成年后,再翻开这本书,才发现那不只是是剥削和压迫,更是对人性最赤裸的拷问。 书里的老克勒,他是个活着的死人。他年轻时跟纳帅瓦死了,像块石头砸进泥里,再也醒不过来。他爱美,特别爱那张腐烂的水蜜桃脸,认定那是世间最美的东西;他不信神,就连认定神是个骗人的混蛋,出于他总认定神身上有臭味。
这种人,在旁人眼里是疯子,在作者眼里也是个可怜虫。他那么渴望生活,那么想要一种好办的快乐,可天底下哪有那么多好吃的果子给他。 最让我震撼的,是他对“死”的态度。别的小说里的人物,死得轰轰烈烈,像英雄受刑。可老克勒,他连想死都做不到。他怕死,怕死就像打翻了一桶水,弄脏了手,还要赶紧用盐去涂,想冲个热水澡去洗洗。他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,还得小心翼翼地擦干净利落,生怕沾到一点污秽的东西。
这种细节,那会儿我不知道,目前才认定,原来活着如此累,连个干净利落的澡都白搭。 莫言在这本书里,把那些被压迫的底层百姓写得活灵活现。
你看那个外孙,他偷了半斤大米,出于那是他妈的命。他吃的时候,生怕被别人看出是偷来的,连骨头都找得干干净利落净。他为了证明清白,把骨头咬得稀碎,把血都吃光了。
这个外孙,简直比老克勒更惨。他不仅要忍着饿得慌,还要忍着被社会唾弃的羞耻。他爱妈妈,可妈妈不是他的妈,妈妈是种在田里的人,是个外人。 书里还有一个叫苦孩的角色,他是个天才,却是个怪胎。他从小就知道如何装死,如何把吃的东西藏到死人的肚子里,如何在死人堆里也能活到第二天。他不像老克勒那样,整天对着镜子照,对着女人咧嘴笑。他的脑子里装满了算计,心里盘算着如何让别人死,自己活下去。
这种智慧,简直是灾难,也是悲剧的根源。他想得忒纯,想得忒冷,简直没想过自己是个活人。 读到最终,我不再认定这些人物是虚构的怪物,而是这个时代的真写照。
那个年代,好人没处去,坏人没处打,大家都活得喘不过气来。老克勒死了,他却活得更惨。他活着,就是为了证明那点可怜的尊严。 目前的我,看着那些曾经受苦的人,心里挺难受。他们不想活,不想被人看到,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,哪怕是在死人的肚子里。莫言写这些,不是为了让人同情,而是为了让人看清。在这个充满了算计和冷漠的社会里,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个老克勒,要么是个苦孩。我们都在用尽全力活着,却仿佛一辈子在挨打。 这本书让我明白,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庞大的牺牲。我们拼命争取的每一个权利,每一个细小的自由,背后都是无数个像老克勒那样,被社会磨得光秃秃的灵魂在支撑。
那些被埋在地里的骨头,那些藏在肚子里的粮食,那些死在街头巷尾的人,是他们铺就的台阶。 读完《童年》,我意识到,原来那些被我们视为理所自然的幸福,都是建立在无数人的苦难之上的。我们曾经努力过,别看过程痛苦,但正出于痛苦,我们才能感受到幸福。
这份感受,比吃一块甜饼要深刻得多。 老克勒死了,但他的影子还在。他活在我们心里,活在我们对这个世界最终的希望里。
只要还有人记得,只要还有人愿意在死人的肚子里努力活,那么人类就没有彻底绝望。
这场悲剧,是历史的伤疤,也是人性的警示。我们一辈子要带着这份清醒,在充满算计的世间,小心翼翼地活着,不仅要活给自己看,更要为了那些看不见的,一直挣扎的人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