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000-原标题超3000字

当荒野把灵魂撕开:重读《野性的呼唤》 哈代的笔锋是刀 翻开《野性的呼唤》,第一眼看去,仿佛是在看一个枯燥的冒险故事:一头名叫巴克的狗,在苏格兰的荒原上跌跌撞撞,最终居然长成了一条狼。但剥开这层皮毛,

当荒野把灵魂撕开:重读《野性的呼唤》 哈代的笔锋是刀 翻开《野性的呼唤》,第一眼看去,仿佛是在看一个枯燥的冒险故事:一头名叫巴克的狗,在苏格兰的荒原上跌跌撞撞,最终居然长成了一条狼。但剥开这层皮毛,你会发现哈代写得忒好看了,那是一种把骨头嚼碎、把血液搅浑后重新拼凑的质感。 小说开篇,巴克只是一个一般/平平的牧羊犬,就连能够说有点窝囊。它跟着老主人哈瑞·杰克逊去苏格兰山里,不是为了征服,只是为了找个安稳的窝。
那时候的巴克,眼神里透着那点狗特有的怯懦,每当看到雪地上熟悉的脚印,它就会兴奋得鼻尖发亮,拼命想冲出去。
可是,命运这东西,有时候就像那条疯长的蕨类植物,一旦你踩着它的根,它就缠住你的脖子让你动弹不得。 直到那座叫“福音谷”的小房子出目前视野里,一切才变了道。哈瑞·杰克逊是个单身的老农,但他那双眼里藏着多子的渴望。他并没有看穿巴克内心的天真,反而像喂养牲畜一样,不断地把巴克推向悬。巴克长进了他这个人的骨头缝里,变成了他的一局部。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,是巴克第一次看到那堆木材。
那是哈瑞·杰克逊的“大狗”——一头真正的狼。巴克瞳孔地震,那是它第一次认出了自己原本的主人。
那一刻,它身上的“狗性”像融化的蜡一样化开了,露出了底下那枚滚烫的、赤裸的狼性。
这枚狼性不是刚性的,它是随着巴克的成长,一点点渗进骨髓里的。它不再只是是为了吃草和就寝,它启动渴望像狼一样嚎叫,渴望像狼一样独行。 哈代在这里玩了一种挺高级的“去人性化”的手法。你没有写狼有多强,你只写巴克的恐惧。巴克恐惧的不是狼群有多可怕,而是它自己那个叫做“狗”的身份忒软弱。它恐惧被抛弃,恐惧被当成一只宠物,恐惧一辈子只能躲在哈瑞·杰克逊身后。
这种恐惧,才是它穿越整个苏格兰荒原的燃料。 巴克的旅程,实际上是一场对平凡生活的反叛。它要去的地方,离哈瑞·杰克逊的家越来越远。哈瑞·杰克逊还在围村圈里转悠,忙着给羊填饱肚子,忙着处理羊皮特有的蓬松触感。而巴克已经跑出去了。它跑过那些它曾经深爱过的草场,跑过那些它养大的羊羔,就连跑过那些它曾经当作能留住自己的足迹。 记得有一处画面,巴克在悬崖边,手里摸向粗糙的树皮,那是它第一次摸到真正的野性。
那一刻,它不再是一只狗,它变成了一个孤独的个体。哈代没有写巴克变得多锋利,也没有写它在哪儿找到了同伴。他只是写巴克在悬崖边停下,看着远方,然后发出一声长长的、带着痛楚的吼叫。 这点吼叫,简直就是全书的灵魂。在那些遥远的夜里,巴克能听到自己的吼叫像雷鸣一样震耳欲聋。
那是它在告诉世界,它不再是那个温顺的牧羊犬,它已经在寻找自己。
这种孤独感,是哈代最狠毒的地方,也是最温柔的地方。它让你在听这声音的时候,心里空了一块,像是被啥东西掏空了。 说到情绪,哈代可是个情感的疯子。他在写巴克时,一直忍不住往自己的心跳上靠。巴克在悬崖边,它知道今晚会形成啥,它知道哈瑞·杰克逊明天还会出目前那里,但它不知道的是,今晚它将一辈子离开。
这种“不知道”,构成了巴克所有的悲剧。它当作是在流浪,实际上在等待被推回那个它已经无法承载的生命里。 哈瑞·杰克逊是巴克的导师,但他也是巴克的掘墓人。他给了巴克最好的草地,最好的饲料,最好的保险感。但他从未给巴克留下过自由。巴克的成长,本质上是被剥夺的过程。它被剥夺了反抗的自由,被剥夺了选择的机会,最终只剩下被遗弃的羊皮卷。 当巴克最终拍板跟随哈瑞·杰克逊回到羊群,当它再次嗅到那股熟悉的、归于“家”的味道时,它的心像是被重锤砸中的铁块,瞬间变得沉甸甸而麻木。它不再渴望嚎叫,不再渴望独行,它只想活着,只想回到那个温暖的、有温情的窝。 这一幕挺像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见到的一些人。他们可能也经历过那样的成长过程,也曾有过短暂的高光时刻,认定自己已经贼出色、贼强大。但到了某个年纪,要么在某个特定的时刻,他们突然意识到,自己实际上只是个背景板。他们被社会推着走,被命运安排着前进,在这个过程中,他们的个性被磨平,他们的灵魂被压缩。
比如一个在大城市打拼的程序员,明明技术再牛,也终其一生都在应对邮件、改代码、应付各种压力,他可能确实就只是别人手中的一个零件,一颗随时能够被替换的螺丝钉。巴克在苏格兰的荒原上,实际上和那个在大城市里被房贷压得喘不过气的一般/平平人,有着惊人的相似。 哈代之故此了得,就是在最绝望的时候,还能写出让人笑着流泪的段落。他让我们看到,就算你身处绝境,就算你认定自己一无是处,你依然有权利发出声音。
哪怕那个声音只是喉咙里的干裂,哪怕那个声音带着血腥味,那也是真的。 巴克最终的结局,并不是它变成了真正的狼。它并没有在荒野里找到新的领地,也没有和一群新的同伴结盟。它回到了哈瑞·杰克逊身边,成了那只最温顺的狗。但我想,那一刻巴克就已经赢了。它用一句无声的吼叫,宣告了它的独立。它不需求证明给哪位看,不需求向哪位妥协。它只是活着,感受着风的吹拂,感受着日升月落。
这种活着,比任何死都高贵。 读完这本书,我最大的感受就是:不要恐惧成为你自己。
哪怕你的内心住着一头被遗弃的狼,哪怕你外表看起来像一只温顺的羊,也不要恐惧在深夜里发出那声震耳欲聋的嚎叫。出于那声嚎叫,是你灵魂深处唯一的秘密,是你一辈子无法被驯服的局部。哈代用他最细腻的笔触告诉我们,荒野别看可怕,荒原别看荒芜,但在那片土地上,每一个敢于面对自己的灵魂,都能找到归于自己的路。 巴克的悲剧不在于死亡,而在于它的觉醒忒晚,它忒迟才意识到自己该醒了。而对于我们每一个人而言,最关键的不是唤醒你内心的狼,而是学会在觉醒的那一刻,不再逃避,而是英勇地拥抱那个不完美的、野性的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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