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500-尼尔斯骑鹅读后感500字

读完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》,最直观的感受就是:原来童话里的狐狸和乌鸦,在现实世界里,可能都活出了另一种活法。书里那个靠吃剩饭长大的小不点尼尔斯,最终为了守护森林,硬生生把自己变成了让人恐惧的巨人,这情节

读完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》,最直观的感受就是:原来童话里的狐狸和乌鸦,在现实世界里,可能都活出了另一种活法。书里那个靠吃剩饭长大的小不点尼尔斯,最终为了守护森林,硬生生把自己变成了让人恐惧的巨人,这情节就像前几天新闻里炸出来的新闻,把大家吓到下巴都掉了。记得第一次翻开这本书,是拖着行李箱在机场遇到的那位刚下飞机的瑞典小先生。他裹着厚厚的羽绒服,头发乱糟糟的,手里提着两箱泡面,还戴着个破旧的帽子,那股子“出门就装孙子”的劲儿,瞬间就把我拉回了那个荒诞又温暖的童话世界。 故事里的尼尔斯,并不仁慈,要么说,他的仁慈被环境塑造得挺扭曲。他不仅时常偷拿别人的东西,还出于贪吃被小灰熊欺负,最终连自己的弟弟也被乌鸦吃掉了。
这像极了隔壁老王,平时和邻居拌嘴,就连出于看中邻居的猫就捉弄过人家,最终被邻居唾弃,只能躲在角落里吃泡面。他在小灰熊那里吃的苦忒大了,就连差点就没了命,这种绝望感在书外是真的,但在书里却用一种夸张的童话色彩表现出来了。读到这里,我心里挺酸,要是确实去那个森林,估摸早就饿晕了,毕竟吃剩饭长大的孩子,眼早就看光了,嘴也早就馋上了。 最让我触动的那段,莫过于尼尔斯骑鹅去探望生病的母亲。
那时候的森林,可不像目前如此讲究效率。尼尔斯骑着大雁,跟它们一起飞得飞快,一下便到了目标地。书里描写了一种特别的瑞典鹅,它们飞起来时,翅膀扇动的声音就像风箱一样,呼呼啦啦的,听起来特别舒服。并且,这些鹅飞的时候,不仅不显得狼狈,反而有一种超然的从容。
相比之下,目前有些城市里的交通,为了赶工夫,有时候确实显得有点乱了。记得有次去机场,排队等了半小时,飞机刚起飞又得等多半天,那种焦躁感,跟书里尼尔斯那种“飞起来就不怕受罪”的淡定彻底不一样。书里没说要飞多高,也没说遇到了啥天敌,重点就是飞起来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治愈。 书里对森林的描写,实际上暗含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反思。
那会儿人们总认定森林是人类的领地,是用来砍伐、开发、赚钱的地方,结局却弄丢了里面那些珍贵的宝贝。尼尔斯做了好多坏事,最终反而成了森林的守护者,这让人哭笑不得,但也让人深思。
要是人类确实像森林那样,尊重每一个个体,准孩子像尼尔斯那样自由地成长,而不是被规训成只会搬砖的工人,或许我们未来的世界,确实会有尼尔斯骑着大雁去送信的早晨。 关于数据,书里提到的森林面积已经是那会儿几十年的百倍增长,而栖息地丧失的比例却高达百分之八十以上。
这个数字简直是把全人类的环保现状按在地上摩擦,再大声喊一句。尼尔斯之故此能飞起来,不是出于他的翅膀长了,而是出于他的内心变了,变得软乎起来。
这让我想起最近看到的一个新闻,某个乡村为了追求经济效益,强行砍伐了雷击木,害得野生动物被困。保护动物的本能,有时候比算账还要管用。尼尔斯救了狐狸,救了乌鸦,还救了林中的生灵,这种无私的爱,是任何算法都算不出来的变量。 还有个小细节,尼尔斯在变回人类之前,曾经不小心把船给烧了,然后躲了起来,当作大家都厌恶自己。结局后来才发现,大家并没有忘记他,反而出于他的英勇,更加爱护森林了。
这种前后庞大的反差,就像昨天我们在群里发火,今天对方却主动发了一条消息说“对不起,是我忒冲了”。古人说“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”,自然这话是错的,尼尔斯是“一害不除何以护天地”。他在森林里做的事件,实际上是在修补人类与自然之间的那道裂缝。 读到最终,我不再认定尼尔斯是个怪物。他变成了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角色,但这种恨,是出于那层伪装的进步书皮之下,藏着的是对这片土地深沉的眷恋。他骑鹅飞过的地方,曾经被过度开发,目前却在慢慢恢复生机,这其中的艰辛,或许比任何史诗都要沉甸甸。但正是这种沉甸甸,支撑起了整本书的骨架。它告诉我们,有些美好的东西,一旦破坏,再想要找回,就比登天还难。 回到现实,尼尔斯的故事并没有终止,他骑鹅的故事,目前才刚刚拉开序幕。我们或许不骑车,不飞,但心里那份对自然的敬畏,或许就是尼尔斯遗产最好的继承者。
毕竟,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,能慢下来,骑着一头大鹅去看一看真正的森林,比在办公室里对着 PPT 讲十分钟的大道理,都要珍贵得多。愿有一天,我们的世界也能有几分尼尔斯的纯真,愿每一个孩子,都能在现实生活中,找到归于自己的那片森林,在那里,没有算计,没有伪装,只有纯粹的对话和奔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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