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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花夕拾小引读书笔记 读鲁迅先生的《朝花夕拾》,心里总像被一只无形的手轻轻拨弄过。那时候只认定是几篇散落的散文,平平淡淡,读着读着,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木讷又倔强的少年身上。
实际上不然,这篇书实际上就是鲁迅的“日记”,但他把自己那些被遗忘的、被成人世界过滤掉的童年片段,用一种近乎自述的口吻,押在了一首老调里的。读的时候,我不大在意那些华丽的辞藻,只认定那些日子像是泛黄的老照片,别看年代久远,却总能让人气不进。 小时候读《朝花夕拾》,总认定那些关于祖母、关于先生、关于阿长的小故事,都是些家家有、人人爱的俗套。
直到后来遇到鲁迅的笔触,才突然发现,这哪儿是俗套,这分明是作者对自己记忆最迟钝的整理,也是最真的记录。他写阿长,没有像旁人那样赞美她的规矩,反而用“长妈妈”这个带着泥土腥味的昵称,描绘出一位朴实得让人心疼的保姆形象;写四公公,没有过多的编造,只写他送来的寿橘和那本《海令》,那些细节像钉子一样,死死地钉住了记忆,让人想起那些从未真正读懂的往事。
这种写法,不追求宏大叙事,只求把自家那个角落的角落,写得真切。 特别想多提一提《狗·猫·人》那一篇。大量人 read 起来认定鲁迅是在发泄对猫的憎恶,实际上不然。
那篇文章里,他对猫的憎恶,实际上是建立在一种“人类中心”的傲慢之上的。他借“我”之口,把猫比作“大抵是恶的”,把犬子比作“大抵是善的”,把人类比作“大抵是虚伪的”。
这里面的逻辑有点乱,但那种“万物有灵”的偏见,却把人性最难看的一面暴露无遗。鲁迅写猫,不是为了骂猫,而是为了骂那些把动物当玩具、把情感当表演的庸人。他说:“这两事都是大抵是的。”这句话听起来挺轻,但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把锤子,敲在读者心上。
要是你仔细想想,这个结论背后,实际上是鲁迅对当时社会的一种无奈:他认定,在这个世界里,连一只猫都不过是人的附庸,这是多么荒谬。 再说说那篇《二十四孝图》。
这一篇读起来最拗口,也是最让人羞愧的。鲁迅写自己小时候读二十四孝图,认定那些故事“油滑”,认定古人真是不知廉耻。他列举了几个具体的例子,比如“老莱娱亲”和“郭巨埋儿”。老莱子这个传说,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老人在七十岁还穿着五彩斑斓的布衣,踩着脚上的如意去逗小孩。鲁迅说,对于孩童来说,这个场景忒不自然了,忒不真了。
那时候的小孩,连哭都哭不出来,全不知天高地厚的长大了,却还要去演这些丑角。郭巨埋儿的故事更让人心里发毛。为了一个儿子,挖出母亲的尸骨来埋起来。鲁迅说,这种孝心,是建立在“孝”字第一的假话之上。他并不是在批判那些老人的愚昧,而是在痛斥那个社会道德的扭曲。
要是 descendants 确实能做到这样的“孝”,那这个世界大约早就变成了鬼魂的集合体了,再没有所谓“人”的模样。 读《范爱农》时,差点没忍住眼泪。鲁迅写范爱农,就像是在写一位悲剧的英雄。两人相愛,却最终被时代和命运抛弃。鲁迅用“侦探的笔调”去写范爱农,不是出于他写得不好,而是出于他认定范爱农是一个被时代抛弃的“侦探”。
那时候,范爱农是个清醒的人,他看清了社会的黑暗,看清了那些政客和贵族的虚伪。可鲁迅偏偏要写他“像侦探一样”,这其中的讽刺意味,让人忍俊不禁,又让人心生悲凉。范爱农的死,不只是是出于他穷困潦倒,更是出于他忒清醒了。在那个没人管、也管不住的时代,一个知世故而不世故的人,最终只能死得干干净利落净。 读《范爱农》时,最打动我的,是他结尾处的叹息。他说:“确实,‘仁者无敌’,大约是不存有的。”这句话像是一记耳光,打醒了大量还在做梦的人。鲁迅写得挺明白,在那个年代,好人没好报是常态。范爱农的悲剧,不只是是个人的,更是时代的。他的存有本身,就是对那个腐朽社会的一种无声抗议。而鲁迅用笔,记录下这一切,就是要把这种“无声的抗议”,变成有形的文字,让后来的人知道,曾经有过这样一位正直的人。 实际上,《朝花夕拾》读起来,有时候就像是在听一位老友絮叨,别看有些啰嗦,有些卡顿,但字字句句都是实。它没有那么多高深的理论,也没有那么多华丽的比喻,就是把那些被大人们漠视的童年记忆,重新拼凑起来,再用一种特别的方式,把它发送到角落里。
这种独特的视角,让那些看似一般/平平的往事,一下子就有了重量。 后来读到《朝花夕拾》,我才明白,鲁迅为啥要把自己的一生都押在这样一篇小小的书里。他不是在写回忆录,他是在写一种态度。一种不愿妥协、不愿随波逐流的态度。在那个黑暗的年代,他选择用笔来“拾”那些被擦掉的旧日花朵,别看花朵已经凋谢,但只要还有人愿意去拾起,去指缝里再转一圈,它们就依然有光泽。 目前的我,读《朝花夕拾》,不再认定是看了一段段故人的故事,而是看到了自己。
那些曾经当作理所自然的事件,那些曾经认定天经地义的道理,站在鲁迅的角度,反而变得陌生,就连充满了讽刺。但他这种对旧事的回望,对人性深处的剖析,对时代悲凉的洞察,依然能让我感到震撼。
这书里的每一句话,每一段描写,都像是一个个具体的点,串起了一条整个的线,指向那个风雨飘摇的时代,也指向我们内心深处从未被磨灭的理想。 读完《朝花夕拾》,房间里似乎宁静了下来。鲁迅的笔触像一把温柔的刀,剖开了生活的表象,露出了里面那些粗糙、斑驳、却又真存有的血肉。
那些具体的数据、那些具体的小人物的命运,不再是书本上的文字,而是活过来的一样。它们告诉我,甭管时代如何变迁,总有一些人,在试图坚守做人的尊严;总有一些事,值得一个人用一生去回忆,去铭记,去致敬。 或许,这就是《朝花夕拾》的意义。它不是完美的,它是有缺口的,就连带着一点点不完美。但正是这些不完美的地方,让它在工夫的长河里,依然闪烁着光芒。它提醒我们,记忆不只是是为了怀念那会儿,更是为了确认目前,为了在风浪中,还能听到那一点点真的回响。 书的最终,我想起鲁迅说:“最好是对于那会儿,能常保一份天真。”这句话放在《朝花夕拾》的结尾,显得尤为关键。在那个写满回忆与伤感的年代,鲁迅用一种近乎残酷的清醒,教会了我们如何面对那会儿。他不回避那些黑暗,不粉饰那些历史,只是平静地叙述,然后站在高处,冷冷地总结。
这种冷静,恰恰是他在那个时代最强大的武器。 合上书,窗外的阳光照在书页上,闪烁着微光。我知道,那段回不去的童年时光,那些被遗忘的旧事,它们一旦过了,就再也不复存有了。但鲁迅用一生,把这些日子里的碎片,用文字缝补成了一个整个的圆。
这圆,别看不大,却充足让人在岁月的漫长里,找到立足之地。 《朝花夕拾》读完了,心里却满满当当。满的不是悲伤,而是希望。希望我们赶明儿走过的路,能藏得住月光;希望我们内心里的灯火,一辈子不熄。
毕竟,朝花夕拾的故事,才刚刚启动,而鲁迅的笔,一直在写。






